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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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567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622
页数: 1
页码: 39
摘要: 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节录)第四条。
关键词: 人民代表 行政村 组织通则

内容

第四條鄕人民代表會議代表按居民居住的自然情况劃分選區,由選民選舉之。………民族雜居之鄕,少數民族的居民人數較多者得單獨選舉其代表。

知识出处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西南民族工作参考文件第三辑》主要介绍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朱德副主席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在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等二十六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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