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119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1
页码: 128
摘要: 西南區房產稅稽徵暫行辦法第四條。
关键词: 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 暂行办法

内容

第四條左列房屋,得申請免征房產稅:
   一、政府機關自有自用之房屋;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及文敎機關自有自用之房屋;
   三、公有之名勝、公園及農林、漁、牧試驗場所自有自用之房屋;
   四、經政府核准確係不以營利爲目的之公益事業自有自用之房屋;
   五、新建築房屋,得自落成之日起,免征二年。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