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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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067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页码: 111
摘要: 關於堅决執行政務院統一國家財經工作决定的指示第四條。
关键词: 财政管理 财经工作决定

内容

四、完成任務的第三個關鍵,在於堅决地實行集中統一,無論貿易、金融、財政、工業都必須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所定制度和計劃及西南財經委員會所給予的具體任務進行其業務,要反對任何形式的本位主義、割據思想和對任務的敷衍塞責、消極怠工。各項任務旣經確定,下級只有想盡一切方法保證完成之責,卽有意見也只能向上級提出建議,絕不允許擅自修改,各行其是。對於破壞制度、貪汚浪費及不努力完成任務者,必須給以適當的處分,乃至嚴重的法律制裁。對於執行制度完成任務有成績者應予奬勵。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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