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區禁煙禁毒委員會組織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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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968
颗粒名称: 西南區禁煙禁毒委員會組織規則
分类号: D815.5
页数: 2
页码: 81—82
摘要: 西南區禁煙禁毒委員會为加强禁煙禁毒工作,實施組織規則。
关键词: 西南禁烟委员会 组织规则

内容

一、爲統一領導加强禁煙禁毒工作,依據西南軍政委員會“關於禁絕鴉片煙毒的實施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成立西南區禁煙禁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在西南軍政委員會的領導下,依照會頒“關於禁絕鴉片煙毒的實施辦法”負計劃、佈置、檢查工作的責任。
   三、本會由西南軍政委員會主要負責人與民政、公安、司法、文敎、衛生、財政、農林等部及民族事務委員會各機關首長(或指派主管有關禁煙業務單位的負責人員)以及總工會、農協會、婦聯、靑聯、學聯等總會負責人爲委員組成之。
   四、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西南軍政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担任,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由全體委員中推任之。主任委員負責召集並主持會議,副主任委員輔助主任委員執行職務。
   五、本會委員如遇本職調動時,得由其本職繼任人接充之。
   六、本會工作任務如下:
   1.依照會頒“關於禁絕鴉片煙毒的實施辦法”之規定,並根據調查所得本區煙毒情况,擬訂查禁煙毒的工作計劃和指示。
   2.傳達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有關禁煙工作的指不和决議。
   3.聽取並討論民政及其他部門關於禁煙禁毒的工作報告,審查各地禁煙禁毒報告。
   4.討論西南軍政委員會交議及各委員提議有關禁煙禁毒事項。
   5.擬訂並審查本區有關禁煙禁毒的輔助法令。
   6.全面檢查禁煙禁毒工作執行情况,進行總結。
   七、本會每一個月開會一次,其召集日期由正副主任委員决定,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八、本會開會時,各部門有關禁煙禁毒工作之人員得列席會議。
   九、本會不另設機關辦公,一切决定由各委員就其本機關主管業務負責辦理。
   十、本規則經西南軍政委員會核定後施行。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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