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4933 |
| 颗粒名称: | 民政 |
| 分类号: | D693.66 |
| 页数: | 24 |
| 页码: | 72—96 |
| 摘要: | 西南解放不久,社會秩序尙待進一步確立,土地改革之準備工作尙不完備,故在一九五〇年至一九五一年秋季以前的兩年內尙不可能進行土地改革,故决定在一九五一年秋收以前,所有西南地區均不進行土地改革。由於造成災荒基本原因的嚴重,及西南地區解放不久,幹部不多,工作無基礎,救災無經驗,所以在短期內災荒未能完全克服。因此在目前春災雖已渡過,但有些地區的夏災又已開始,並有些地方相當嚴重,特此提出以下數點,望各地作爲參考,並須根據富地具體情况,採取適當辦法,切實施行 |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民政制度 |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