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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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909
颗粒名称: 第九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9—70
摘要: 西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規則第九條。
关键词: 保密工作 指示

内容

第九條收發人員除遵守一般保密規則外,並應遵守在列規定:
   1來文註有機密或書明首長親啓者,收發人員不得拆開,應轉送機要人員辦理或首長簽收;
   2普通文件如認爲有機密性者,應改按密件處理;
   3置備機密文件收發簿,專作登記收發機密文件之用。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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