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805
颗粒名称: 第十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0—47
摘要: 西南軍政委員會試行辦事通則第十四條。
关键词: 西南区军政委员会 试行办事通则

内容

第十四條本會各部門須建立工作日記及彙報制度。工作彙報每月一次,限於下月十日以前送達主席核閱。各部門所屬機構,報由各該部門主管人員核閱,並由各該部門彙送本會備查。報告內容應精簡扼要並提出問題。其屬於專門材料或總結文件者,可隨時呈送或另作附件。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