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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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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20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15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工会法
内容
工會組織原則,根據全國勞動大會通過之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之規定,應為民主集中制。各級工會委員會,均應由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工會會員有根據工會章程之規定隨時撤換其所選舉之代表或委員之權利。各級工會委員會,應向所代表之會員羣衆或其代表大會報告工作,並服從上級工會組織之决議和指示。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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