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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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08
颗粒名称: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四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2
页码: 113-114
摘要: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四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全国总工会

内容

本會得設下列各部處會:
   甲、組織部:管理本會所屬各工會之組織事項,並幫助各地無工會組織之職工羣衆組織工會。
   乙、文教部:管理宣傳文化教育工作,並指導各工會之文教方針。
   丙、生產部:指導解放區職工會參加工廠企業管理,實行勞動競賽與勞動英雄運動,硏究工資問題,生產計劃,技術經驗,及其他有關生產之工作。
   丁、勞動保護部:管理並指導勞動保險事宜,審查勞動契約及各工會之福利工作,並協助政府進行工廠内衛生及安全設備之檢查。
   戊、青工部:管理並指導各級工會之有關青工、童工工作。
   巳、女工部:管理並指導各級工會之有關女工工作。
   庚、國際聯絡部:管理本會對外宣傳及與國際職工組織和各國職工組織之聯絡工作。
   辛、祕書處:管理總務、文書、會計等工作。
   壬、私營企業委員:管理私營企業中之職工運動工作。
   癸、國民黨統治區工作委員會:硏究和指導有關國民黨統治區職工運動之工作。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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