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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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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80
颗粒名称: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十四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90
摘要: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十四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营业牌照
内容
違犯本辦法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各條規定之一者,得處以五十萬元(約等於小米五百斤,依物價變動調整)以下之罰金。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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