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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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80
颗粒名称: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十四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90
摘要: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十四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营业牌照

内容

違犯本辦法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各條規定之一者,得處以五十萬元(約等於小米五百斤,依物價變動調整)以下之罰金。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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