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資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调查報告第五期》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697
颗粒名称: 貳、資本
分类号: F275.1
页数: 4
页码: 2—5
摘要: 毛纺织厂股份有限公司中描述了公司在1940年创立时资本总额为法币四百万元,分为四万股,每股一百元,等公司资本情况的内容。
关键词: 企业资本 股份比例

内容

一、資本之變遷情形
   1.1940年創立時資本總額爲法幣四百萬元,分爲四萬股,每股一百元,純爲普通股,其中僞經濟部佔12.5%,其餘由僞國家行局攤購及招募商股。2.1943年七月以增加設備及資金週轉欠靈,由股東會議决增資八百萬元,連前共爲一千二百萬元,分爲十二萬股,股份分爲優先與普通兩種,其比例爲二比一,其分配情形如下:
  
   3.1947年因(一)現金缺乏,營運困難,(二)資本額小納税太重(1946年純益爲二億八千九百萬元,爲資本額之二十四倍强,過份利得税累進率太大),(三)償付英信貸款五萬鎊,經决議增爲五億元,此次增資爲該公司總經理劉鴻生提出增資方案,所有舊股普減一成,移作職員勞績股,由在職人員認購,其計算方法,有欠合理。
   A.增資股款之收集:
   增資案規定自議决之次日起(1947年10月18日)三十天內爲認股繳款日期(即該年11月17日止)逾期即作部份棄權論,但實際上委託滬渝兩地中國國貨銀行代收股款,結果頗多差參,公司礙於應付,未嚴格執行該項議案。
   B.職員勞績股認購分配辦法:
   根據第二次增資方案第二條丙項之規定“本公司全體現任職員得五百萬股,按照各員年資分配,交由董事會支配之”,乃由經理部門擬定支配方案,經董事會通過實行,其支配方法爲:
   (一)總副經理佔金額九分之三,總經理得四成,副理二人得三成,計1,666,666股
   (二)各課室主任副主任佔金額九分之二,按各員在職月份及本年十月份薪水額之積數爲比率分配之,計1,11,111股。
   (三)其餘各職員佔金額九分之四,分配方法與第二項同,計2,222,222股。其認購手續,係由副經理徐謨廷代表全數認購後,再轉讓與全體職員,但工人部份,並未分配,未必全無勞績,該項標準顯失公平。
   二、股權成份之分析
   創立時官股佔35%,商股65%,1943年第一次增資800萬元,連前共爲1,200萬元,分爲120,000股,官商比率未變,1947年第二次增資4,988,000,000元,連前共爲5,000,000,000元,分爲50,000,000股,此次增資因加入10%職員勞績股,故原官商舊股均普減一成,致官股股權減爲31.50%,商股增68.50%,現在分析該公司全部份內,除原經濟部、中央信託局、交通銀行、農民銀行等戶仍應列作公股外,尚有翁文灝、徐可亭、劉航琛等官僚資本股在內,此次經多面蒐集資料,研究分析,得大體初步確定。
   附註:職員勞績股,應否成立,疑問尚多,但不能全部否認,暫同意企業局分析辦法,暫作商股。本行調查組意見:
   (一)第二次增資方案計算辦法,欠合理,其中訂定現任職員得五百萬股(佔總額10%),於認購新股時,每股繳納一百元之數額,計增新股,顯見新舊股東股款標準及幣値混爲一體,無異將原公司舊有資產分送10%與職員,使舊有股東蒙受極大損失,何况當時之五十億資本,亦係虛數,並不足以代表公司財產。
   (二)職員股股款係於截止認繳日期(1947年11月20日)後,三日由該公司副總經理徐謨廷用公司名義向中國國貨銀行借款五億元移繳,但隨即償還,移作公司帳。迄次年(1948)三月五日,乃由職員福利金項下撥轉,以當時物價指數比較,四個月之間貶値差異3.93倍,(1947年11月物價指數爲76,715倍,1948年3月份爲301,550倍)公司主持人利用職權有意圖地拖延,而以貶値的貨幣按面額抵繳該款,事先懸欠公司帳內,直接使公司資金呆滯,往往折損,間接使股東遭受損失。
   (三)所謂職員福利儲金是自服務之日起,按月於發薪時扣存百分之五,由公司負責運用,倍給本息,於離職或死亡時,一次發還。該款已因貨幣貶値而失其儲存意義,公司於增資時有意圖地提前發還,移作股款,以資彌補於職員,且公司未收現款,僅結轉帳面而已。
   (四)職員股之分配極爲祕密,多數職員至1948年發領股息紅利時始知此事,但因每人所得數額太小,多不留意此項股權,公司方面未用董事會名義塡發股票或股款收據,迨解放前夕(1949年9月)乃由公司會計課署名出一臨時收據,此項收據稽延時日過久,且非董事會或公司署名,公司負責人處理失當(解放後,該公司徐副總經理已坦白承認)。
   (五)根據上述各點,該項勞績股,本行調查組認爲應按照繳款時物價指數及原資產實値總額澈底核算,承認其應合部份茲試核算如下:
   (1)1940年創立時股款4,000,000元,當時物價指數爲5.13倍,則1947年11月物價指數爲76,715倍,即應申値14,954。19倍,則其4,000,000元部份之資產額爲59,816,760,000元。
   (2)1943年7月增資8,000,000元,當時物價指數139.97倍,到1947年11月物價指數爲76,715倍,即應增値爲548,08倍,則其8,000,000元部份資產額爲4,384,640,000元。
   (3)前兩項資產合計爲64,201,400,000元,則爲12,000,000元,在第二次增資時之比較正確資產額。
   (4)職員股遲繳四個月,則自1947年11月增資後,全部資產又應增値3.93倍(1948年3月物價指數爲301,5〓0倍)計爲269,949,342,000元(按期繳納各股款同樣增値)。
   (5)職員股在1948年3月繳款500,000,000元,則全部資產應爲270,449,342,000元,如此則職員股在總額中佔0.185%。
   三.股紅利發放情形:
   該公司章程規定盈餘分配辦法爲法定公積10%,股息年利八厘,其餘股東紅利,董監及職員酬勞金特別公積等,由董事會酌定處理,其歷年盈餘及股紅利發放情况如下表:

知识出处

调查報告第五期

《调查報告第五期》

调查报告第五期中主要描写了毛纺织厂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史、资本、人事、资产、设备、原料及材料、产品、业务、成本计算制度、主要问题、发展前途等方面的调查报告 。

阅读

相关人物

翁文灝
相关人物
徐可亭
相关人物
劉航琛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