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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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274
颗粒名称: 第一六條
分类号: D912.3
页数: 1
页码: 254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六条。
关键词: 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

内容

第一六條沒收和徵收的山林、魚塘、茶山、桐山、桑田、竹林、菓園、蘆葦地、荒地及其他可分土地,應按適當比例,折合普通土地統一分配之。爲利於生產,應儘先分給原來從事此項生產的農民。分得此項土地者,可少分或不分普通耕地。其分配不利於經營者,得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原有習慣,予以民主管理,並合理經營之。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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