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工業企業材料會計處理辦法第五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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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613
颗粒名称: 國營工業企業材料會計處理辦法第五十四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2
页码: 73-74
摘要: 國營工業企業材料會計處理辦法第五十四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材料处理

内容

限額領料單應於每月開始前由生產計劃部門根據各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耗用材料的計劃分別塡製一式二份,經供應部門核簽後,應以一份交領用車間或部門,另一份交發料倉庫。發料倉庫在每次發料或收回退料時,均應將所撥發或驗收的數量,同時記入二份限額領料單,並計算其限額的餘額。在月終結算領用數量的總計後,領用車間或部門所持有的一份,應通過發料倉庫送交會計部門記帳;發料倉庫所持有的一份,應留存發料倉庫作爲罰料之憑證。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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