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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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276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五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2
页码: 8-9
摘要: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五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务收支

内容

財政機關如發現已核定之財務收支計劃在執行中有追加預算繳欵,或追減預算撥欵之必要時得隨時提出書面意見通知主管企業部門並報請同級財政經濟委員會核定後修正之。
   省市財政機關並應於核定後報中央財政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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