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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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909
颗粒名称: 第二十六條
分类号: F123.3
页数: 1
页码: 56
摘要: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中房屋及設備、建築物、動力設備、傳導設備、機器及設備、工具及生產用器具、運輸設備、榢具用品、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等列入决算報吿之價値。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中房屋及設備、建築物、動力設備、傳導設備、機器及設備、工具及生產用器具、運輸設備、榢具用品、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等列入决算報吿之價値,除一九五一年底以前原有設備槪依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淸產估價條例中所規定之原則估價外,其餘應以原價減除基本折舊準備爲原則,其具體辦法由主管企業部門根據實際情况於統一會計制度內規定之。
   土地列入决算報吿之價値應依國營企業資產淸理及估價暫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租賃固定資產改良費及待攤基本建設事業費等列入决算報吿之價値,應以攤銷後餘額爲標準。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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