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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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0849
颗粒名称: 第一三條
分类号: R194.719
页数: 1
页码: 15
摘要: 西南药政管理药品器材营业暂行条例(草案)第一三条。
关键词: 暂行条例 药品器材 西南药政

内容

第一三條製造成藥,應同時遵守管理成藥條例之規定。固有成方之丸、散、膏、丹、必須有確實之典籍爲依據。選用原料並須爲習慣上所稱之道地藥材。創製新藥,必須將硏究經過,所用原料,製造方法,成品效能及臨床實例(十個以上)等,編繕說明書,送經當地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人民政府衞生部審核許可,始准大量製造。但政府機關對於製造方法中應保守祕密部份,應在一定時期內,負責代守祕密。如出品在防疫,醫療上確有效能者,並應酌量情形予以獎勵。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出版者:重庆瑞华印刷厂

全国制药工业会议于一九五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始,九月一日结束,历时八日。出席各有关机关及各地区代表七十四人。计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央军委卫生部、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代表共二十三人,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监委会、财政部、重工业部、全国总工会等代表共十二人,华东、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各地区卫生部、工业部、公私营药厂代表共三十八人,中国医药公司代表一人。另有特邀专家代表四人,国药业及各地区列席代表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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