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规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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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唯一号: 200134020230001729
专题名称: 清代学规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57/001
起始页: 0324.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光绪崖州志》 直省、府、州、县学明伦堂之左,刊立顺治九年钦定卧碑晓示生员文。曰: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条教,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适以自杀其身。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他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至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知识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出版者:光明日报出版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是对历朝历代正史及地方志书中涉及海棠湾的地理历史事实进行辑录。编辑原则包括涉及海棠湾的一切相关内容均要辑录,对于重复内容视情况删减,以整个三亚的史事为线索突出海棠湾的史事,不选择创作而是编辑历史书籍内容。本书按人文地理、手工业、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商贸、旅游业、教育、文化、民族关系、人物、艺文等篇章分门别类进行编排。所辑录的史料加上现行标点符号,一律改用现行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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