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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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地理名称: 屯昌县
唯一号: 200133020230000086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6/001
起始页: 0186.pdf
层级分类: 县(区、旗、县级市)
隶属: 海南省

参考方位

位于海南岛中部偏北,地处五指山北麓,南渡江南岸。它东与定安、琼海县接壤,南到西南部与琼中县相连,西北部以南渡江为界与澄迈县毗邻。

介绍

屯昌县位于海南岛中部偏北,地处五指山北麓,南渡江南岸。它东与定安、琼海县接壤,南到西南部与琼中县相连,西北部以南渡江为界与澄迈县毗邻。全县总面积为1231.5平方公里,折合185.73万亩,(乡、镇面积109.90万亩,占59.5%;国营农场面积74.8万亩,占40.5%)。其中宜农地63.49万亩,占全岛总面积的1.25%;宜胶地57.04万亩,占1.12%;宜热带作物地4.56万亩,占0.09%;宜林地42.85万亩,占0.84%;宜牧地2.27万亩,占0.04%;水面4.51万亩,占0.09%;其他地11.03万亩,占0.22%。1989年地方耕地面积(不包括国营农场)为21.10万亩,其中水田9.92万亩,旱田2.14万亩,旱地8.14万亩。 屯昌县是个新置县。1948年2月7日琼崖区党委在第二次执委会上宣布:由澄迈县的第二区(即现在的西昌乡)、琼山县的第六区(即现在的新兴镇、大同乡、屯昌镇、黄岭乡、藤寨乡、南坤镇)组成新民县。1949年2月2日,南吕、乌坡、枫木、北海、岭门乡成立定西特别区(相当县级建置)。1950年5月,定西特别区并入新民县。1952年7月,因同辽宁省新民县重名,故改为屯昌县,隶属广东省。1958年12月屯昌县与定安县合并,称定昌县。1961年5月重新分出,恢复屯昌县建制,县名一直沿用至今。1988年4月,海南省成立,屯昌县隶属海南省。 屯昌县原是“蛮城”之域,历代朝廷鞭长莫及。建县前,屯昌县是琼山、定安、澄迈的边区,北宋太祖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屯昌为琼山管辖。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置定安县,其时,屯昌的东南地区属定安县,西北部属琼山县,西部属澄迈县。 屯昌县行政建置为县政府,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管理区。 全县管辖12个乡、镇,10个居委会,108个管理区,557个村民小组。此外,该县境内还有中建、中坤、黄岭、晨星、南吕、广青等6个国营农场。还有海南药材场、枫木养鹿场、海南林科所、实验林场、7430工厂等。 屯昌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驻地在屯昌镇。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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