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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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地理名称: 定安县
唯一号: 200133020230000085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6/001
起始页: 0177.pdf
层级分类: 县(区、旗、县级市)
隶属: 海南省

参考方位

位于海南岛的东北部内陆,南渡江中游南畔,东部与文昌县毗邻,西南部与屯昌、澄迈县接壤,东南部与琼海县相连,北临南渡江与琼山县相望。

介绍

定安县位于海南岛的东北部内陆,南渡江中游南畔,东部与文昌县毗邻,西南部与屯昌、澄迈县接壤,东南部与琼海县相连,北临南渡江与琼山县相望。 全县南北长68公里,东西宽45.5公里,总面积1187.4平方公里,折合178.1万亩。其中宜农地98.25万亩,占全岛总面积的1.93%;宜胶地36.51万亩,占0.72%,宜热作地8.16万亩,占0.16%;宜林地7.71万亩,占0.15%;宜牧林地5.95万亩,占0.12%;水面7.35万亩,占0.14%;其他14.31万亩,占0.28%。1989年末,耕地面积34.90万亩,其中水田19.92万亩,旱地14.98万亩。 定安县在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属珠崖郡之玳瑁县。东汉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属合浦郡之珠崖县。三国时属琼崖郡之朱庐县,晋朝时属合浦郡玳瑁县,隋时属珠崖郡之颜卢县,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琼山县,唐懿宗咸通五年(公元864年)于琼山西南黎峒置忠州(今黎母山下),定安县属忠州,五代至宋朝属琼山县。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平章阔里吉思率兵讨伐海南诸黎寨,建议割琼山南境与新附一部分黎峒置定安县,意为从此境地安定,庶民安宁。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立县,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州治设于琼牙乡,隶属海北元帅府。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南建州复为定安县,隶属琼州府,县治设在南渡江畔今址。清代至民国,仍沿明制,建置无变。民国时定安县隶属海南特别行政区公署。1950年4月下旬定安县解放,成立定安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所在地设在定城镇,隶属海南行政区公署。1958年12月定安、屯昌两县合并,称定昌县,县政府驻地设在屯昌镇,1961年5月恢复定安、屯昌两县建置,定安县政府所在地仍为定城镇。1984年5月定安县隶属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1988年4月定安县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 定安县的行政建制为县政府、乡(镇)政府、管理区、居委会。 全县管辖14个乡(镇)、108个管理区、3个居民委员会,932个自然村。此外,在该县境内有中瑞、南海、金鸡岭等3个国营农场,1个热作研究所,1个国营林场,2个县办国营农场。 定安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驻地在定城镇。距海口市61公里(现建东线高速公路距海口市36公里)。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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