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6日海南区革委会、海南军区联合发出《关于被群众组织抢去的武器装备收缴工作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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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9283
事件名称: 1968年10月6日海南区革委会、海南军区联合发出《关于被群众组织抢去的武器装备收缴工作的指示》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3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10月6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68年10月6日海南区革委会、海南军区联合发出《关于被群众组织抢去的武器装备收缴工作的指示》。指示说,驻岛解放军部队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群众组织抢去的武器装备,目前已大部分收回,但据统计,尚有占被抢总数15%的武器装备仍然散失在外。《指示》要求各级革委会和部队各级领导,以高度的阶级斗争和战备观念,重视武器装备的收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务使部队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抢而散失的武器装备全部收回。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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