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5月29日海南区革委会发出《关于各级领导干部限期返回原单位的通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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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9269
事件名称: 1968年5月29日海南区革委会发出《关于各级领导干部限期返回原单位的通告》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36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5月29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68年5月29日海南区革委会发出《关于各级领导干部限期返回原单位的通告》,要求离开本部门、本单位的原区党委、行署、自治州、各县市的正副部、局、处长及国营农场正副书记、正副场长,除经特许的以外,一律于6月15日前返回原单位;扣留外部门、外单位领导干部的各群众组织,应于6月15日前将所扣留的领导干部交给所在单位的革委会(革命领导小组)或军代小组。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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