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13日海南区革委会作出《关于领导作风革命化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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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9260
事件名称: 1968年4月13日海南区革委会作出《关于领导作风革命化的决定》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3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4月13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68年4月13日海南区革委会作出《关于领导作风革命化的决定》,要求革命委员会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把“三忠于”作为对自己的最高要求;把领导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向解放军学习;要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掌权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面向基层;必须坚持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进一步节约闹革命;要定期整风。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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