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9月3日海南区党委发出关于中小学校生产劳动工作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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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8646
事件名称: 1960年9月3日海南区党委发出关于中小学校生产劳动工作的若干规定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24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9月3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60年9月3日海南区党委发出关于中小学校生产劳动工作的若干规定。(1)今后中小学校除农忙假(1年20天)外,一般不再搞校外劳动,每周规定劳动时间,主要用于校内生产。各级学校应大办学校生产,力求自给,从明年1月开始,中学应自给粮食一个月以上。今后学校自养的生猪、三鸟等副食品,一律不安排收购和上调任务。(2)农村小学4、5、6年级可改为半日制或二部制,主要教语文、算术。(3)民办中学尽可能改为农业中学,由于现在农村劳力紧张,各级学校不应过多占用农村劳力。(4)学校生产基地由公社解决(一般每人有一分到几分地),海南师专、海南工专、海南医专、华南热带作物学院、海南教师进修学校、海南中学、琼台师范及海南各中专技术学校的生产基地,均由各所在县(市)党委负责解决。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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