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6日《新海南报》报道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合亩”制地区完成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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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8040
事件名称: 1957年12月6日《新海南报》报道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合亩”制地区完成农业合作化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15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12月6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57年12月6日《新海南报》报道,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合亩”制地区完成农业合作化,并逐步改变原来的生产面貌。自治州的“合亩”有近1000个,分布在保亭、白沙、乐东3个县24个乡,人口有23000多人。“合亩”制是一种由几户到一、二十户以血缘关系组成的生产单位,土地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各“合亩”由嫡系长者当“亩头”,决定一切事务。从1955年底到今年初,这些“合亩”陆续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一共建成了70多个高级农业社。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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