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海南区党委发布海南区增产节约实施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7522
事件名称: 1951年12月海南区党委发布海南区增产节约实施办法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07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12月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51年12月海南区党委发布海南区增产节约实施办法。《办法》除对各项事业开展增产节约作出具体的规定外,还对精简机构、会议、生产、招待等方面作了规定:(1)检查机关、部队、学校及企业部门人员编制,紧缩机构,减少层次,精简多余人员,明确所有人员职权范围,反对官僚主义、文牍主义,提高办事效率。(2)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及审批制度,一切杂费开支、生活费用等,一律做到不超过制度。生活必须严肃朴素。(3)房屋家俱设备均应因陋就简,一般停止修建购置。(4)多做实际工作,少开会议,凡必须举行的宴会、纪念会、招待会、专业会议等均须尽量节省,不得铺张浪费,取消烟酒、糖果、点心、瓜子等招待,送纪念册、纪念章、贺幛、献花、燃放鞭炮等一律废止。(5)婚丧度寿年节,不论机关团体个人,不准互相馈赠请客。各机关、各部门上下往来,除特殊人员经批准外,一般伙食用品等概归个人自备。(6)各机关公杂费,按制度规定减少5%。提倡利用废物,可用可省的开支,必须全部节省。(7)机关生产应即进行清理登记,责成财委统一计划,统一领导。经营范围,城市以工业、乡村以农业为限,不准经营商业。每月要有收入计划,生产利润主要用于再生产和文化福利事业,严禁浪费及任意动用,或打埋伏现象。(8)发扬吃苦耐劳的革命光荣传统,提倡简单朴素的生活方式,警惕企图生活享受以致贪污腐化,脱离群众的恶劣后果。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阅读

相关地名

海南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