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10日三亚市发出《关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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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275
事件名称: 1991年5月10日三亚市发出《关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通知》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5月10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1年5月10日,三亚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必须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各部门,各系统齐抓共管的局面,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上一个新台阶,使我市社会治安好转,为改革开放,确保“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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