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8月10日三亚市委、市政府制订《三亚市鼓励投资的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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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203
事件名称: 1990年8月10日三亚市委、市政府制订《三亚市鼓励投资的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7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8月10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0年8月10日,三亚市委、市政府制订《三亚市鼓励投资的暂行办法》颁布实施。这个办法是我市根据海南特区的经济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第一个法规,共有10条。从投资的项目审批至地租、税收、权益以及人事等政策上都给予特别的优惠。其内容包括:一、简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二、实行鼓励投资的优惠税收政策;三、调低地租;四、鼓励国内外投资者购买、参股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国营和集体企业;五、鼓励外资投资基础设施和开发性生产项目;六、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八、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九、支持外引内联企业聘用党政机关及其他企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十、设立引进奖励基金。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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