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的海南卫生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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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656
颗粒名称: 建国后的海南卫生事业
分类号: R197.1
页数: 5
页码: 606-61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包括建国后海南卫生事业的发展,疾病防治工作的成就,妇幼保健工作的进展,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推进,药政管理的改革,以及卫生改革工作的成就。
关键词: 海南省 卫生事业 医疗机构

内容

机构人员解放后,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和各市、县均成立卫生领导机构,积极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的卫生工作在医疗、保健、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等方面坚持改革,开创了海南卫生工作的新局面。1988年,全省卫生机构有3764间,比解放初期增加268.8倍,其中医院426所,卫生院273所,卫生防疫站25所,专科防治所27所,余下为乡村卫生所,床位2.06万张,比解放初期增长48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82万人,比解放初期增长104倍,其中,中西医师831人,中西医士4265人,护师、护士6806人。1989年整顿后,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1989年全省有床位2.05万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06万人。近年来,全省增设医疗服务网点256个,开展新的诊所技术服务项目206项,开设家庭病床916张,平均每千人口占有卫生技术人员、医院床位高于同年我国每千人口占有卫生技术人员、医院床位的水平。
  全省设防疫站25间,妇幼保健院20间,药检所14间,寄生虫防治所1间,乡(镇)有卫生院,村有卫生室。1985年全岛批准789人为个体开业医生,另有经考核发乡村医生证的有569人。与此同时,各市县相继成立卫生工作协会,加强了对个体医生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及其业务指导,城乡医疗预防网络基本形成。
  疾病防治 解放前,海南岛是各种传染病特别是热带病的多发区,疟疾、痢疟、鼠疫、天花和霍乱等18种传染病终年流行,十分猖獗,严重地危害人民的健康。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对卫生工作甚为重视,于1951年1月成立海南防疫委员会,建立群众卫生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海南区公署和各市、县都成立卫生委员会,县以下成立卫生所71个,乡成立卫生小组652个,村有卫生员9122人。此外,全区组织71个防治队,42个灭虫队,129个消毒队,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951年至1952年春,全区接种牛痘250多万人,接受霍乱疫苗注射50多万人,接受霍乱、伤寒疫苗注射36万多人,接受赤痢四联疫苗注射9万多人,有效地消灭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传播。40年来,各级防疫组织不间断地加强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的管理,有力地执行免疫工作。到1988年,全省各级卫生医疗,部门的计划免疫组织有专(兼)职人员1024人,医师248人,医护技术人员370人,防疫人员406人。先后有90多人参加各级计划免疫工作学习班,加强了计划免疫工作的技术领导骨干。1988年底,全省抽查15个市、县,平均入册(卡)率97.41%,经考核验收已达标85%以上的有8个市县。1989年本省积极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琼海、定安两县四苗全程接种率达95.71%,实现了以省级为单位第一个94%的目标。传染病大幅度下降,小儿麻痹症1988年比1984年下降到0.096/10万,麻疹下降到13.12/10万,白喉下降至零,百日咳下降到3.14/10万。疟疾年发病率由解放初期30%(山区各县80%)以上下降至1987年的0.2%。流行较为严重的丝虫病基本消灭,天花、鼠疫绝迹。1989年,传染病发病率下降43.55%,为0.23%。
  为了不断地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严格控制工作环境尘毒危害,海南区建立了专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使职业病发病率大大下降。70年代,全岛工厂、企业1024间,生产工作10.31万人,接触尘毒工作4.30万人,职业病防治部门普查了511间厂次,对656人进行职业病检测,检出率就达1.6%;测定了尘毒作业点1578个,超标率68%。1969~1976年,全岛先后进行了二次矽肺普查接触粉尘作业工人1.47万人次,发现各期矽肺患者142人。可疑矽肺226人,检出率为2.5%;1983年至1985年,每年都对部分接触尘毒工人进行职业性体检,对其作业环境进行抽测,建立起工业卫生档案和工人健康卡片,对尘毒浓度超标准严重的企业都采取了积极的治理措施。1988年8月至1989年12月,省卫生厅、省防疫站、省人事劳动厅、省贸易工业行、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省尘肺防治调查组,对全省19个市县有接触尘毒的212个工矿企业2.48万人进行调查,建立尘肺登记、填卡,并对患者进行治疗。经有关专家考核验收的结果表明,合格率达91.3%,基本达到标准,保护了广大工人的身体健康。
  妇幼保健 解放初期,海南始建妇幼保健院,1953年改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各县也相继成立妇幼保健所(站)。60年代初期基本形成了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农村建立起接生站、托儿所、幼儿园。当时全区有助产士365人,接生员1076人。“文革”期间,县以下托幼组织被撤销。粉碎“四人帮”后,妇幼保健机构逐步恢复,开展了各项保健工作。1985年,海南妇幼保健机构有20所。
  解放初期的妇幼保健工作主要是改造旧产婆和培训接生员工作,1954年,培训接生员2590人,建立接生站343间,推行新法接生。60年代重点抓了妇女子宫脱垂和闭经病的治疗及对妇女实行“四期”的劳动保护制度,1979年至1981年连续三年免费治疗子宫脱垂和尿瘘两病,治疗面分别为93.93%和96.5%,取得显著的成果,使一大批妇女恢复了健康,重新走上生产工作岗位。1989年着重加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工作,部分市、县妇科病普查发现患病9722人,占受检人数25.42%,已治疗5483人。
  50年代末,全岛城乡普遍建立托幼组织,其时有幼儿园4000多间,托儿所(组)720多个,入园入托儿童计36.7万人,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为了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各级妇幼保健部门,在妇联、教育、民政和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全岛1974年至1976年出生的儿童死亡原因进行了回顾调查,基本上摸清了三年间儿童死亡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儿童保健工作,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科学依据。1989年,部分市、县儿童体检7.22万人,发现患病2577人,占受检人数的3.57%,已治疗2299人。在琼海、昌江、琼山、儋县等县还开展了母子保健试点工作。
  中医 海南中医源远流长。解放后,在党的中医政策的指导下,利用本岛的丰富药物资源,开展医疗、科研活动,海南中医事业逐步发展。1950年,海南人民药行在海口建立,1954年改为海南中医门诊所,1959年创办海南中医院,1979年将原属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海口市中医院转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病床50张,工作人员100多人;海南中草药研究所于1961年成立,附设中草药医药门诊部。文昌县中医院、琼海县中医院、原黎族苗族自治州中医院也在1983年至1985年间相继成立。近年来,海口市政府拨给市中医院60多万元,海南行政区政府给海南中医院100多万元用于医院建设。1988年,全省有中医院11间,比1978年增加9间,中医床位增加了6倍,中医师、中医士增加到1184人,比1978年增长41.6%。许多中医院在加强内、外、针炙等传统科室的基础上,增设了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如骨伤、按摩、痔瘘等科。1989年,海南省编委批准成立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1989年国家中药管理局拨款95万元,省地方财政拨款100万元,市、县拨款130万元,已兴建中医院5所,1990年拟新建5所,并充实扩建原有中医院9所。
  加强中医药业务技术队伍的建设。1978年以来,我省利用本地办学条件,先后培养了中医药士200多名,举办中医药各种进修班近10期,培训提高了近300名中医药人员。目前,在校生尚有百余人。1980年,全岛从社会上招考吸收中医药技术人员96人。在鼓励函授、刊授及中医带徒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培养了一批新秀,同时出现一批高级职称中医人员。
  中医科研、学术活动及中西医结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果。1978年以来,海南成立了中医学会、中药学会及按摩、气功学会等学术组织,并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推动了海南中医学术的进步,不少论文获奖。在应用中医药防治登革热等热带病的临床科研工作中,也有较大成效。各市、县还加强了老中医经验的总结整理工作,编印了老中医论著、医案、验方选编等。在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和科研方面,如治疗破伤风、急腹症等也取得较好的效果。
  爱国卫生运动 1951年,全岛开展了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群众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海南区公署和各市、县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至“文革”期间被撤销,1979年恢复,1988年10月10日,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全省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对口竞赛和定期检查评比,开展“卫生日”、“门前三包”等保洁制度,提高城乡卫生保洁水平。还制订了各种地方性卫生章法和各行业的卫生标准,加强自来水、水井、粪池、道路下水道等卫生设施的建设,分别建立起专业和群众性的保洁、卫生检查监督队伍,做到经常和突出相结合、群众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法制管理相结合,使爱国卫生运动逐步趋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1989年,在“爱国卫生月”期间,各市、县共发动150万多人次参加美化、净化活动。我省农村改水成绩也很显著,从1978年至1989年的10年间,各级政府共投资达7000万元,有200多万人口受益。由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人民的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1981年,全岛人民平均期望寿命已由解放前的30多岁延长到72.86岁,高于全国平均期望寿命67.88岁,超过了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期望寿命72岁的水平。
  药政管理 海南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建立药政管理机构。据1989年统计,全省药政管理机构14个,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海南省贯彻执行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海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细则》、《海南省医疗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常年结合医政、药政、药检组织检查组对全岛生产、经销和用药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检查。1982年,淘汰了127种疗效不明、毒副反应大的药品。1989年,本省在贯彻《药品管理法》中,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8个检查团,检查了1910个单位,复盖面达80%,查出假药品29种,查处劣药670种次,违法案例10宗。取缔无证经营店(摊)92间、药贩25人。对各药厂的产品和医疗单位、制剂进行重点抽查,合格率达86.8%,从而保障了人民的用药安全。
  医药事业取得明显成就。本岛具有丰富的药物资源,素称“天然药库”,现已初步查出药用植物有1000多种,约占全国药用植物20%,其中,本岛特有名贵药材,如抗癌植物有红壳松(海南粗榧)、金不换等数10种。丰富的药物资源促进医药事业的发展,全省各地先后办起一批药厂,其中规模较大、设备先进、效益好的制药厂有海南制药厂、五指山制药厂、海口市制药厂。五指山制药厂生产的青蒿素,对治疗东南亚恶性疟具有速效低毒之功效,优于氯喹和现有其他抗疟药物,曾获广东省科技成果奖。
  卫生改革工作 海南省各级医疗组织在医疗、管理、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和科研方面实行全面改革,引进竞争机制,增强活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在医疗方面,1988年全省有近40%的医疗卫生单位推行了院、所、站长负责制,医护人员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工人合同制,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定额包干,科室核算,超额提奖,后勤供应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节假日全天门诊,增设医疗服务点,开展横向联合办医,引进人才和新的诊疗技术,扩大服务项目,开设家庭病床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通过调整、改革不合理的过低的收费标准,开展优质服务,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医疗单位自我发展的能力。
  在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各项经济管理和分配制度上的改革,实行工资和奖金全浮动、半浮动以及承包,租赁、任务带经营等作法。还利用我省的自然条件,发展种养业,以工助医,以副养主,自我发展,为补偿和发展基层卫生事业提供了有益经验,使一些濒临困境的医院恢复活力。在管理体制方面,也进行了改革,有些卫生院从县卫生局直接管理改为乡镇政府管理或双重管理,调动了各乡、镇政府办医的积极性。预防保健方面,实行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部分市、县推行预防保健有偿服务和各种形式的保偿保险制度,如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登革热、疟疾防治保偿制,母婴保偿责任制等,促进了卫生、妇幼保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全省计划免疫工作实现以省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1988年全省传染病发病率比1987年明显下降,保护了群众的健康。在医学教育和科研方面,各中等专业卫校和职工卫校努力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制,拓宽了为农村培养和输送人才的渠道。各医疗卫生防疫部门和科研单位,还结合医疗防疫实践和本身设备条件选定登革热、疟疾、副霍乱、肝炎、冠心病等23项科研项目,开展防治研究,并创造条件承担国内外合作科研项目。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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