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三亚市升格三十年史实》 图书 |
唯一号: | 200120020230004796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坚定地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 |
分类号: | D901 |
页数: | 1 |
页码: | 30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包括《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和《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这些法规的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充分体现了法治、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这些法规的颁布基本实现对白鹭公园、三亚河道、三亚山体的立法保护及管理工作,也为三亚市开展“双修”“双城”工作提供了相应的法理依据,对规范“双修”“双城”和环境保护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体现了地方立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
关键词: | 三亚市 立法权 立法 |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三亚市在升格为地级市后,逐步发展成为以旅游业为龙头的城市。文章介绍了三亚市在升格初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开发,以及随后的城市规划和旅游产业发展。另外,文章还介绍了三亚市在教育、科技、文体和卫生等方面的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