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崖州的苗人苗风苗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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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鳌山集》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941
颗粒名称: 古崖州的苗人苗风苗术
分类号: K892.466
页数: 5
页码: 096-1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岛的苗族人口仅次于黎族,主要分布在五指山、琼中、保亭、万宁、屯昌、临高、乐东和三亚等市县。苗族有自己来源、繁衍、发展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习俗,如入赘和打斋等。
关键词: 海南岛 苗族 习俗

内容

海南岛的苗族人口,仅次于黎族,主要分布在五指山、琼中、保亭、万宁、屯昌、临高、乐东和三亚等市县。其中三亚市的苗族人口约占苗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五。按清代光绪年间海南版图来圈划,全岛苗族人口有一半以上分布在崖州直隶州(今三亚及周边市县)境内。海南的苗族有自己来源、繁衍、发展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习俗,本文略述其一二。
  荆蛮·苗黎
  远古的苗族相传为盘古的子孙。盘古开天辟地,其子孙从黄河流域南迁,两千多年前辗转迁徙于长江中游地区,秦汉以后散布于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史称“五溪蛮”“武陵蛮”“黔中蛮”,概称“荆蛮”(“荆蛮”还泛指西南其他少数民族)。苗族族称始见于南宋绍熙年间的文献。
  古崖州境内的苗族,古称“苗黎”。《崖州志》载:“有一种曰苗黎,凡数百家,常徙移于东西黎境,故偷郎、抱杠之间……盖前明时,剿平罗活、抱由二峒,建乐定营,调广西苗兵防守,号为药弩手,后营汛废,子孙散居山谷,仍以苗名……”苗族移居琼崖的确切时限大致在明嘉靖至万历年间,迄今400多年。海南的苗族与广西的“山子瑶”在服饰、习俗等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因此曾有人质疑海南的苗族应为瑶族。两族之间是否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尚待进一步考证。但至少可以认为,两族同属古“荆蛮”的一个支系。海南的苗族是明代封建朝廷实施“以夷制夷”政策,征调来剿伏黎族“内乱”的,然而自古以来苗、黎两族没有因之而成为天仇,也没有异族杀戮之虞。苗人“性最恭顺,从无滋事”,几百年来与岛内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密切往来,树立了民族团结的旗帜。
  伐岭·流徙
  苗人和黎人一样世居深山,以刀耕火种的农业为主,即所谓“不耕平土,仅伐岭为园,以种山稻”。镰、钩、斧、锄等铁器农具从汉族地区输入。苗人种山兰,一朝点播便指待收获。有牛不以养驯,有木不造犁耙。三月烧山,五月种山,七月看山,九月收山,山光人走,终年流徙。
  流徙是苗族的生活习俗。谷子晒干了,或呼群而去,或拔寨而走,或以血亲为伍分而散居。苗人在深山里流徙的路程、范围不定,近则十里,远则几十里、几百里,有“东边来的东边去,西边来的西边去”之规。一旦流徙上路,击皮鼓、敲铜锣、鸣猎枪,且舞且歌,亦悲亦喜;怀恋故土者,破石为记,断树为号;流徙不定时,隔年或几年便又往复。
  苗人流徙,也有其自然的、社会的原因。苗人敬山,认为山林砍了一茬,应留一至二茬,方可得到山神的庇佑。苗人隐世不争,重于防患与避祸,认为久居一地,与人必有物利之争,不如离去的好。苗人在古代不供税赋,但要给州府出贡山珍山宝,违者要受惩罚。苗人崇拜“令公”(传说中搭救他们渡海登岛的祖先),有疑难事先拜请“令公”作主,有矛盾和纠纷通常是由代表“令公”的“洋戈”和“山甲”(首领)来解决的,而当“洋戈”和“山甲”对这些矛盾和纠纷束手无策,无法调解时,只好任由村民们各自分手。化内部为平和,流徙是最好的形式。
  入赘·打斋
  入赘是海南尤其是崖州地区苗族古婚俗的一大异俗。男女青年恋爱成熟后,由父母作主成婚,实行入赘婚,即男到女家一起生活,时间短则一年,长则三年五载。如女方以婿继嗣或男方无力定聘,男子入赘的时日会更长。入赘男子在女子家里为了博得女子父母的欢心,减短赘程,做工必须下大气力,山兰要种得比人家的好,狩猎的胆识、技艺要比人家的高。因此,入赘男子常常怨叹:“有命替妹家做工,无命好与妹做人……”苗女富于同情心,也常常规劝其父母让她和男子早日归门团聚,过小日子,父母不依,只好偷泪吞声,暗自帮助男子料理活计。当然,也有不入赘的男子,这完全由双方家庭条件来决定。入赘婚不是或不完全是包办婚姻。苗族男女青年的结合,一般都经过自由恋爱,双方钟情后再行定聘。随着历史的演变和现代生活的冲击,苗族入赘婚俗现象已基本消失。
  对歌和劳动,是苗族男女结合的感情基础。自古以来,苗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苗歌调子柔和,节奏纾缓,情深意浓。与黎族一样,情歌对答是苗族男女青年建立感情、交流思想的桥梁,情歌随感而发,即兴而唱,一些地区的苗人还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十八日欢庆“姐妹节”,山兰园里、槟榔林中、芭蕉蓬下,一对对苗族少男少女对歌传情,唱得火火热热。苗族歌谣也很有特色,如《伏羲兄妹结婚歌》《秀眉》《盘皇舞》等歌舞,真切动人,历久不衰。
  劳动是苗族青年男女能否互相结合、成家立业的重要考验。苗族女子对男子的要求是,除了会种山兰、会狩猎外,还必须学会织渔网、编藤器、做竹篓、制板凳等,而且要力争出众;男子对女子的要求是,会织绣、会蜡染、会操持家务,尤其是织绣和蜡染。蜡染是苗族妇女在西南少数民族中首屈一指的手艺。苗女穿的裙子和披盖的尖角头巾,经蜡染后的彩织物,色泽和美、图案鲜艳、线条清丽、雅致大方。迎娶之日,其穿戴互相攀比,美轮美奂。
  苗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夫妻和合,白头偕老。苗族社会要求有贤妻孝子,贤妻持家,孝子送终。苗村人死,先由孝子向道公报丧,再由道公主持葬礼。葬礼中有一环节叫“打斋”,即停尸数日。“打斋”期间,礼仪较为隆重,铳响i巡,山兰佳酿要喝个精光。有些地方的苗人“打斋”后即行火葬,或将尸体悬挂于树杪,以风化五体,意谓“魂行”“升天”。受汉族葬礼的影响,苗人在近代接受木棺土葬,入殓时给死者换衣洗浴,葬后给死者立碑为记,只是没有清明祭扫的规俗。
  药石·弓弩
  封闭的山居环境玉成了苗人具有善用药石和优制弓弩两大法宝。
  苗人能采用上百种野生植物入药,丰富了祖国的医药宝库。苗药分治药、养药、毒药、迷药、解药五类,以治药、养药为主。刀伤、枪伤、蛇伤、疟疾、痢疾、麻醉,用药甚灵。战争年代,苗人用药物为部队伤员救护,南漏附近(今三亚市育才乡一带)的苗人能用草药拔出弹头。古代苗人用苗药为汉人和黎人治病,但绝不传给汉人和黎人。
  除了不共戴天的敌人,苗人一般不用毒药,也不轻易使用迷药,只用来对付奸商滑客,使其神志不清,吐露真情,还奸为仁,自己不致中骗受害。古代苗人只有独耕制,没有共耕制。每家除了种山兰稻,还另辟一园种植芭蕉、槟榔、益智及瓜果,在园中施放迷药,盗者入园如入“八卦阵”,不知东西南北,出园无计,坐待擒拿。盗者赔礼道歉后会被施放解药,平平安安得以放归。
  苗人家家户户都能掌握火炙疗法,且疗效甚奇。苗人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使用汉字,火炙疗法用汉字记载,代代传授。苗人还会阉牲,其技艺在本土的汉人和黎人之上。
  狩猎是苗人仅次于农业的主要副业,弓弩、粉枪和猎狗是苗人随身携带之物,缺一不可。自弓而弩,是苗族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之一。苗弩的制作、使用和有效命中,是苗族男子智慧和勇力的象征。用于射获象熊、豹、野猪之类凶顽野兽的苗弩,取“见血封喉”等树之毒汁浸泡弩箭,猎物中箭后即刻倒伏。故苗弩有“神弓”之名,苗族男子有“神弓手”之誉。
  古代苗人狩猎有村猎与户猎之分。村猎是公有的,猎物平均分配;户猎是私有的,猎物家用之余可卖之于市,换回盐、铁。
  原载于2005年4月24日《三亚晨报》。

知识出处

鳌山集

《鳌山集》

出版者:中国华侨出版社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部以历史题材为主的文学、文史及学术作品合集。文学作品有小说、散文、诗歌(新诗和旧体诗词),文史及学术作品有随笔、答问、论著等,形式多样。作品内容涉及社会多个层面,时间跨越古代、现代和当代。作品基调积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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