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原始的生产力水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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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族习惯法》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849
颗粒名称: 三 原始的生产力水平
分类号: K296.6
页数: 3
页码: 20-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黎族在自然环境优越但生产水平低下的背景下,生产方式采用粗放式耕作,主要靠土地和降水完成作物生长,生产工具极为原始,铁制工具在宋代后才有少量输入。黎族群体主义是其社会最基本特征,习惯法保持了高度的原生状态。黎族的副业生产包括纺织业、狩猎和捕鱼、饲养禽畜、种植热带、亚热带水果等。
关键词: 黎族 自然环境 生产力

内容

四面环海的海岛,与大陆存有天然屏障,在航海技术尚不发达的年代,海峡凭借人力难以逾越,使得海岛环境的封闭性与其自然环境的优越性同样突出,因此黎族的科学文化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发展缓慢。黎族的社会生产直到近现代都处在落后的原始状态,并且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里关于黎族的农业生产记载道:“其耕也,仅取破块,不复深易,乃就田点种,更不移秧。既种之后,旱不求水,涝不疏决,既无粪壤,又不耔耘,一任于天。”①在生产领域中,种植农业是唯一独立的生产部门,狩猎、手工制作都是辅助性的补充。
  黎民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极为原始简陋,其主要器具为木器、竹器和石器,铁制工具到了宋朝以后才通过汉民少量输入,从事黎族历史研究的学者认为:到了新中国成立前200年,黎族人民才较大范围地利用通过汉民输入的铁制器具。①即使如此,铁制器具也没有完全取代传统工具,经常和木犁、竹耙共同使用。黎民的生产耕作分为山栏耕作、旱地耕作,少数地区有水田耕作,山栏和旱地耕作的生产方法主要以原始的“砍山栏”、“收山栏”②为主,属于“刀耕火种”的原始集体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土壤的肥力和天然降水来实现作物的生长,农作物的单位产出比率很低。至明代,在汉民帮助下,农具、生产方法已有很大改进,仍未改变粗放式耕作方法,时人顾岕在《海槎余录》中记述道:“黎俗四月晴霁时,必集众斫山木,大小相错,更需五、七日,聕洌则纵火,自上而下,大小烧尽成灰,不但根干无遗,土下尺余亦且熟透矣。徐徐锄转,种棉花,又曰贝花,又种旱稻,曰山禾,禾粒大而香可食。连收三四熟,地瘦弃置之,另择地,所用前法别治。”“迁徙不常,村落聚散无定,所耕田在是即居于是,日久地瘠则去而之他,故村峒土名,数年间数迁数易,其地不可考也。”③正是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方式简单,农业耕作靠天收,才导致黎族村峒的经常性迁徙,当一块土地肥力丧失不再适合耕作时,黎民便整村开始迁移,寻找新的适合生存的土地。黎族最先进的旱田耕作就是采用“牛踩田”,即由人驱赶牛群在田地里来回走动,把泥土踩碎,然后再以竹、木器具插穴、投种。
  水田的耕作要比山栏、旱田的耕作更有效率,但其耕作技术仍然十分落后。最先进的水田耕作就是采用牛犁,一般劳动力组合十分原始,犁地效率很低。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牛犁仍然停留在一个低水平上:“在一块2亩左右的田上,驱赶着24头水牛拉犁,造成牛碰牛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犁田的效率。”①加之,当时普遍使用的犁是竹制或是木制的,②比铁制犁的效率要低50%以上,且耕牛的数量也较少,还没有田间除草、施肥等精耕技术,总体生产效率还处在极低的水平。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黎族的农业生产已经历了诸多改进,普遍采用了铁制器具,但仍然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稻谷的产量是很低的,水田每亩产稻谷百余斤,旱田几十斤”。稻谷纵然有每年两熟或三熟,在正常年景下,“每亩年产量仅达120斤左右”。③
  除了粮食作物外,黎族也利用优越的自然资源进行副业生产,但是同样受限于生产力的束缚,带来的经济效益有限,其种类主要包括:纺织业,狩猎和捕鱼,饲养禽畜,种植热带、亚热带水果等。
  在自然环境优良但是生产水平有限的背景下,黎族族群的生存一方面依赖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主要依靠群体的协同合作,因此,群体主义是黎族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也是族群得以存续和繁衍的保障。
  黎族的自然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黎族习惯法的形态与内容:海岛封闭的状态为习惯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成环境,使得黎族习惯法保持了高度的原生状态,对黎族居民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脱离海岛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去研究黎族习惯法将必然缺乏实证意义;而黎族居民生产力水平的局限性和其他自然科学知识的匮乏也决定了其习惯法所确立的秩序目的和价值追求。

附注

①转引自陈立浩、陈兰、陈小蓓著《从原始时代走向现代文明:黎族“合亩制”地区的变迁历程》,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第70页。 ① 陈立浩、陈兰、陈小蓓著《从原始时代走向现代文明——黎族“合亩制”地区的变迁历程》,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第19页、第26页。 ②参见王学萍主编《中国黎族》,民族出版社,2004,第288~289页。砍山栏是与落后生产力相伴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较为原始,种植地离住所较远,在将山砍为耕地后,用木棒等工具在地表戳出浅穴,即开始耕种,不翻土,不施肥,纯粹靠自然积肥,种一至三年便丢弃十至二十年,再进行耕种;另一种方式在技术上有所进步,砍山种植一年后,便进行翻土,将收获后的稻秆压在土下以为天然肥料,并挖坑种植番薯,来年春季借挖出番薯之机松土,再种上稻子,以此往复循环直到收成锐减后抛荒,待10~20年后,重新砍树种植。 ③ 《道光琼州府志》卷十二《海黎志》,海南出版社,2004。 ① 广东省编辑组:《毛枝乡调查》,《黎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1986,第84页。 ②根据考古发现,早期黎族的主要生产工具包括:石斧、石铲、石锄、木棒、木锄等,石质工具虽然坚硬,但是系打磨而成,非常粗糙,劳动效率低下,而木质工具虽然便于使用,但是容易损害,使用寿命也较短。 ③ 陈立浩、陈兰、陈小蓓著《从原始时代走向现代文明——黎族“合亩制”地区的变迁历程》,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第25页、第6页。

知识出处

黎族习惯法

《黎族习惯法》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以法律秩序为主线,分别从黎族习惯法的历史流变、内容与运行的角度,分析了黎族习惯法的秩序价值,其中还有关于黎族法制史的历史分期,黎族习惯法的团体主义、平等互助、诚实守信以及本分处事等特点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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