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明代封建制度在广大黎族地区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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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族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12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明代封建制度在广大黎族地区的确立
分类号: K288.1
页数: 13
页码: 58-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黎族明代封建制度在广大黎族地区的确立的情况。
关键词: 黎族 封建制度 黎族地区

内容

随着海南岛汉族地区封建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到了明代,黎族社会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果说从五代到元朝这四百多年的时间里,黎族地区进入封建社会仅限于沿海平原和山区外围的话,则明代以后情况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当时,除了远离汉区僻处深山的少数黎族尚保留若干原始公社制的生产方式以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已逐渐向封建社会转化。尽管不同地区表现在封建化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尚有一定的差异,但从总的方面来看,最迟到了明代中叶(十六世纪中叶),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在广大黎族地区已占了统治地位。
  明代海南岛的封建经济文化比之前代有了显著的发展,首先表现在人口的增长方面。据洪武二十六年(一三九三年)的统计,全岛共有六万八千五百二十二户,二十九万八千零三十人①,比之元代初期有了成倍的增长。人口的遽增,一方面反
  映出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劳动力的增长,也使海南岛得到进一步的开发。洪武年间(一三六八至一三九八年),全岛官民田共计不过二百万亩,到了万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年)就增至三百八十三万亩,农田面积几乎增加了一倍。与此同时,岛上的交通和贸易也日趋繁盛。如宋代以来一直是本岛重要的商业港口海口港(宋代称神应港),到了明代更是“帆樯之聚,森如竹立”①,而且在岛南沿海新辟了不少重要港口,如望楼港(今乐东县境)、毕潭港(今崖县境)和桐栖港(今陵水县境)等。作为地方性商业中心的墟市比过去也大为增加,分布也更为稠密。如嘉靖年间(一五二二至一五六六年),定安县除县门市之外还有七个墟,有些墟镇(石豆、黄竹)已分布在县境的西南一带。当时岛上出产的槟榔、椰子、牛只、香料和其他土特产,每年都有大量输入广东大陆地区,而牛税和榔椰税成为两大商税的来源,这都说明当时海南岛的农副业和畜牧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明代封建王朝对海南岛的统治不但进一步加强,而且对州县的建设也更加注意。如当时琼州府所辖的三州十三县(后省为十县),则奠定了以后州县设置的规模,府城和州县城都是在这个时期加以扩建和改土城为石筑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岛上的封建文化也进入了一个兴盛时期。在宋代海南岛还被人们视为文化落后、风气闭塞的“南荒”之地,后来经过苏轼、胡铨等人的启迪和几百年来的孕育,到明代已是“文风丕变,鼎臣继出”,出现了“习礼义之教,有华夏之风”②的新局面。
  黎族社会在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下,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与汉族杂居和邻近汉族地区的黎族,他们已广泛使用从汉区输入的铁质农具,如犁、锄、钩刀等,有些临近江河两岸的地区,还掌握了“以竹筒装成天车,不用人力,日夜自动车水灌田”①的先进灌溉方法,并且每年“栽稻二熟”,在坡地上则“杂植山萸棉花,获利甚广”②。在耕作方法上已普遍进行中耕和施肥,使农作物产量大为提高。由于农副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贸易活动和地方性的集市和墟场也跟着发展起来。据《海槎余录》记载:“黎村贸易处,近城则曰市场,在乡曰墟场,又曰集场。每三日早晚二次会集物货,四境妇女担负接踵于路”③。有些地区的黎族富有之家,还派自己的妾侍出门从商谋利④。此外,还有许多汉族商人深入黎族地区,带来盐、布、铁器和其他生活用品换取黎族的土特产品如槟榔、椰子、花藤和牛只等。正如海瑞所指出的,“内之黎岐,与外州县百姓换盐米货相通”⑤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但是,黎族社会的发展和封建化的过程,正如以上所述,是在十分复杂的情况下,缓慢地逐步前进的,因此,它的内部的不平衡性仍十分突出。在靠近汉族地区的一些地方,如文昌县的斩脚峒,乐会县的大小踢峒,琼山县的清水、南岐、南坤等峒,会同县的麻白峒,定安县的南闾峒,儋州的七坊、洛基、洛贺、羌花等峒,以及万州的卑纽、黎芎峒等开发较早的黎族地区,到了嘉靖年间也和当地汉族一样编入都图和载入黄册与鱼鳞册,“悉输赋听役,与吾治百姓无异”①了。同时,风俗习惯受汉族封建文化的影响较深,不少人已能“习书句,能正语”,有些土官的子弟还入县学、太学读书②。这部分黎族到了明代后期,由于与汉族人民在经济文化上的互相影响和通婚的结果,原来的民族特点日益减少,逐渐与汉族自然同化,他们已不再被视为黎族了。
  在离汉区较远的黎族地区,明代以前还被视为“蛮烟瘴雨之地”,到了这个时候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古镇州峒(今东方县东方公社)到了嘉靖年间以后,已是“居处皆宽广峒场,耕作皆膏腴田地”③。在现今乐东县的乐东盆地,则有“德霞之膏腴,千家、罗活之饶足”④的说法,被认为是建州立县的理想地方。如弘治十六年(一五〇三年)琼山主事韩俊在他的《革土舍峒首立州县议》中说:“各峒地方内若险阻而实平坦,土地之美,物产之丰,各县三分不能及一。国初所以不立州县屯所者,盖其时黎民鲜少,土地荒芜,山岚瘴气犹未消灭故也。方今生齿众多,土地垦僻,山岚瘴气已消灭八九”。甚至在五指山附近的阳春峒和百姓峒,也成为“所耕皆膏腴”的地方⑤。但是,这些地区的黎族由于与汉族接触较少,受封建经济文化影响较薄弱,社会发展较为缓慢,虽然也普遍使用了铁器,但“牛踩田、手捻稻”的原始耕作方法一直保留着,“刀耕火种”的所谓“畲田”仍相当普遍,粮食产量很低,“上田每亩不过五斗三”,“所收火粳灰豆,不足以饱妇子”①。因此,渔猎、伐木、采香等副业生产,成了他们必不可少的生活来源。封建王朝在这部分黎族地区也设有“土舍”进行统治。他们虽然不当差,也不报入户口土地册籍,但“平日耕田纳赋”②,只是每年交纳一定的额粮而不是按田亩多少来计算而已,名义上封建赋役负担较轻,所谓“久服王化之编民,尽免徭役”,但贪官污吏的欺榨剥削却更为严重,经常激起黎族人民的猛烈反抗,明代的黎族农民起义大多数爆发在这些地区。此外,在生活习俗方面也还保留一些原始色彩,“但以弓矢相尚,不知礼义相先……”③。
  上述两部分不同地区的黎族,虽然在经济发展和生活习俗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但在政治上已直接受到封建王朝的统治,经济上同样受到汉族地主阶级和黎族地主阶级(包括土舍、土官等)的剥削,不仅生产资料已属私有,而且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也相当明显,因此,就其社会性质来看,已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只是封建化的程度深浅不同而已。按嘉靖《广东通志》的记载,这两部分黎族在当时全岛的黎族地区中已占绝大多数。这一事实说明,就整个黎族社会来说,到了明代中叶以后,封建制度在黎族地区已经基本确立了。
  但是,明代尚有部分居住在偏远山区的黎族,即文献上所谓“生岐”、“乾脚岐”、“遐黎”等,因为“与州县隔远,故足迹少到民间”①,不属土舍管辖,被认为“不沾治化”、“浑沌未剖”②。这部分黎族主要分布在现今五指山和鹦哥岭之间的海南岛中心地区(如清朝道光年间称为南蛇、什万、喃唠、红毛、水满等峒),由于受汉族封建经济文化影响甚少,“椎髻跣足刻面文身之习未改”,仍然过着“巢居火种”的原始生活③,这反映出黎族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相当长期和十分复杂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明代黎族社会的生产关系不仅表现为汉族封建统治阶级对黎族人民的统治和剥削,同时还受到封建王朝一手扶植起来的黎族上层首领如土官、土舍的压榨和掠夺。在这双重的压迫和剥削下,广大黎族人民生活更为痛苦,因而反抗斗争也更加广泛和激烈,这从明代农民起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就可以看到。
  首先,黎族地区土地兼并的现象愈来愈严重。明王朝在镇压黎族人民的起义以后,往往没收黎族人民大量的土地(所谓“绝黎田土”)用来奖赏“剿黎有功”的人员,其中绝大部分拨作屯田,养兵驻守,以图“长治久安”之策。据嘉靖《广东通志》记载,嘉靖年间全岛就有屯田二十二处,共四百九十六顷四十亩④。这些屯田后来大都又被封建官吏、地主豪强以所谓“拨田归民,照民粮起科”的手段霸占了去,更有“豪势军民之家贪置黎业,百计侵谋”①。在定安县的南闾、光螺、思河等处则更为严重,如豪强“倚势恃强,盗杀耕牛,霸占山林,酷害小民”等等②。尤其是官僚们占夺黎地作“宦庄”,连当时的“官府”也无可奈何③。而丧失了土地的黎族人民或则逃亡他乡,更多的则世世代代沦为佃农,忍受着沉重的奴役和剥削。
  至于封建王朝一手扶植起来的黎族上层首领如土官、土舍之流,更是“作奸以肥身家,刻削以媚官府”④,成为地方上大大小小的土皇帝。明初封建王朝鉴于元朝“任用土人之弊”,以致造成元末“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改而采取“以峒管黎”的政策,废除了元代的黎兵万户府制度,直接由封建官府通过各地的“峒首”进行统治。自此以后,“凡遇差征,有司俱凭峒首催办,官军征捕,亦凭峒首指引”⑤,这样,“峒”已经成为相当于封建政权的基层组织。稍后,即到了永乐年间(一四〇三至一四二四年),明朝封建统治者又在黎族地区实行土官土舍制度,开始给这些黎族峒首以较高的政治地位和军事权力,“将各处峒首选其素能抚服黎民者,授以巡检司职事,其弓兵就于黎人内签名应当,令其镇抚熟黎当差,招抚生黎向化”⑥,以加强对黎族人民的镇压和统治。永乐朝为了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着重采取笼络黎族上层首领的“羁縻”政策,按各地峒首“招抚归顺”户口的多少委为同知、知县、县丞、主簿或巡检等职(即所谓“土官”),并把大批上层首领送到北京“朝觐”,受到“冠带钞币”的赏赐。计永乐一朝,共“招抚”黎峒一千六百七十处,户三万有奇①。明代实行的土舍制度,是在卫所制度之下设立的地方武装组织。早在明朝初年,海南岛就设立了十一个守御所,驻营屯兵,一以防守地方,一以“哨守黎村”②。到了永乐初年,“琼州府设土舍四十一所,专辖黎兵,多寡不等,遇有调发,随军进征,专为前锋,无事则派守各营,听营官调度”③。这些土舍都是由当地有势力的黎族峒首充当,他们虽然名义上是专负指挥统率黎兵之责,实际上却掌握了地方上的军事民政大权。在他们管辖下的地区,凭借掌握的黎兵作为私人武装,又与州县官府相勾结,包揽征收赋税和诉讼,鱼肉百姓,为所欲为。黎族人民名义上“以粮纳于土舍而输之于官”,实际上土舍“征徭任其科算,尽入私囊”④。农民的耕地随时“可予夺于土舍”⑤,连在山林里猎得的兽皮也得交纳给土官⑥。实行这种制度,使“土舍里长(对于黎族人民)得以凌轹而剥削之,州县官得以刑罚而诛求之,故每每激之而至于生变”⑦。黎族人民不堪土官土舍的横征暴敛,经常爆发武装反抗斗争,这些斗争往往激化成反抗封建官府的农民起义。
  明代自永乐年间(一四〇三至一四二四年)以来,社会秩序比较安定,社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加上封建统治者采取了笼络羁縻的“治黎”政策,使得当时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出现了一段比较缓和的时期。因此永乐一朝,以至洪熙、宣德、正统各朝共四十多年中,据史籍记载,黎族人民的武装起义仅有五次,其中以洪熙元年(一四二五年)定安县王观苟为首的反抗斗争和宣德元年至二年(一四二六至一四二七年)澄迈、琼山王观珠、王观政等人的起义规模较大。这两次起义都是由于“抚黎”流官和土官对黎族人民盘剥欺侮而起。王观珠等人起义后,首先就把琼山县土官知县许志广(黎族,永乐四年〔一四〇六年〕就抚授官)杀了。这些起义被镇压后,封建王朝不得不严戒“抚黎诸官”不得“生事激变”,以缓和黎族人民的反抗情绪。宣德四年(一四二九年)和正统五年(一四四〇年),封建王朝迫于人民的不断反抗和防止“抚黎诸官夺州县权”,以至与官府对抗的“窃柄”弊端,就相继把“抚黎”流官和土官革除,到了万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年),又“革土舍易为粮长”。但从英宗天顺年间(一四三六至一四四九年)开始,随着封建统治阶级对土地的兼并掠夺和对黎族人民的剥削压迫日益加剧,使一度缓和的社会矛盾又激化起来,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尤其是黎族人民身受阶级和民族的双重压迫,生活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正如文献所记载的:“官吏贪酷,里老侵渔,土舍剥削”①。在黎族比较集中的崖州地区,官吏们“奸贪科扰黎人,勒取牛财”,“外派麖皮、蜂蜡等货”,“哨守等官则又凌虐困辱之”①,这就激起了黎族人民更为强烈的反抗。特别从成化、弘治年间到嘉靖中叶(一四六九至一五四九年)这八十年间,爆发的起义就其规模之大和次数之多都是空前的,起义地点遍及全岛各黎族地区。
  弘治十四年(一五〇一年),儋州七方峒(今白沙县七方公社)符南蛇的起义声势最为浩大②,“撼动海外三千里地,海南几危”。这是黎族人民不堪封建王朝沉重的赋税剥削和官吏们贪得无厌的苛索,为了求生存而爆发的一次规模空前的大起义。这次起义的导火线,正如当时的户部主事冯颙的自供:“弘治间,知府张桓贪残私敛,大失黎心,继而知府余浚贪刻尤甚,黎人苦之,相聚为乱,致有今日南蛇之祸”③。这伙贪官污吏强迫七方峒黎族农民每年缴纳“额粮”八百余石,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加上“官役频繁之苦”,便在符南蛇领导下奋起反抗,“刻箭传约,三州十县闻风响应”,反抗斗争的烈火迅速燃遍大半个海南岛,“琼州西路一千余里,道路不通”。符南蛇当时“拥众万余”,接连围攻儋州、昌化等州县,并攻占感恩城,而临高县城也在起义军的猛攻下“危在朝夕”。明王朝出动官军二万余名,分五路进犯起义军的据点。起义军在强敌面前,凭险奋战,“拥精锐出敌”,歼灭官军三千多人,“分守重臣亦与难焉”。
  起义军“自是势益炽,郡城惊动”。封建王朝大为震动,赶忙调来“征瑶将军”毛锐统率“汉达军狼土兵”十万人增援。在敌我势力十分悬殊的情况下,起义军毫不退缩,坚持抵抗,表现出黎族人民英勇斗争的精神。符南蛇在作战中不幸中箭受伤,堕河身亡,官军才得以入占七方峒。符南蛇领导的黎族农民起义,经历了一年多的艰苦斗争,终于在弘治十五年(一五〇二年)十二月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了。曾经响应过起义的临高、澄迈、琼山、定安、万州、崖州等州县的黎族人民,也遭到反动统治者的野蛮杀戮。但黎族人民反抗斗争的火种并没有被扑灭,到了嘉靖中叶,大规模的黎族农民起义又再度爆发。其中嘉靖十八年至二十三年(一五三九至一五四四年)万州鹧鸪啼峒(今琼中县和平公社)、陵水县的黎停、岭脚、郎孟等峒(今陵水县、保亭县境内)黎族那红、那黄、陈那任等人领导的起义,与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崖州止强、石讼村(今乐东县志仲公社)与古镇州峒(今东方县东方公社)等地黎族那燕、那牵、符门钦等为首的农民起义,都被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称为震动一时的“大变”①,每次起义都给予封建王朝以沉重的打击,牵动了数省十余万大军,费银数十万两,耗时三、四年才镇压下去。到了万历朝(一五七三至一六二〇年)的后期,又爆发了第三次的黎族农民起义高潮,其中万历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间(一五九七至一五九九年)以定安县马矢为首的起义②,以琼山县居林、居碌、沙湾等峒(今琼中县黎母山公社)为据点,得到儋州、崖州、临高等地黎族的热烈响应,一时伏
  杀官吏,袭逼敌营,望风披靡,横扫澄迈、会同、文昌等县,“州邑震动,数年莫可谁何”。起义失败以后,封建王朝在该地筑建水会所城,以加强对黎族人民的镇压。万历四十一年(一六一三年)崖州抱由、罗活峒(今乐东县抱由公社、三平公社)的一次黎族农民起义,是嘉靖年间当地大起义的继续①。起义军大败官军,攻陷乐平营,围攻崖州城,“危如累卵”。明王朝在镇压起义之后,调广西药弩手三百名驻乐定营,屯田戍守,从此封建王朝的军事力量深入到现今乐东盆地一带。经过以上几次的大起义以后,黎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仍然此伏彼起,连绵不绝,使封建统治阶级“岁无宁日”,从而大大削弱了明王朝在海南岛的统治。
  明代黎族农民起义,是当时全国农民起义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起伏与全国阶级斗争的总形势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些起义不仅打击了明王朝在海南岛的统治,而且直接冲击着它对全国的统治。至于明代黎族农民起义次数的频繁,地区的广泛,规模的宏大,反映出黎族社会的封建化到了明代有了新的发展,其范围甚至扩展到几乎全岛的黎族地区。起义斗争的重心从岛北和沿海地区,逐渐向岛南和内陆山区转移,这与黎族社会封建化从北到南,从沿海到内陆这一发展趋势相一致。明代黎族农民起义斗争的矛头不仅指向封建官府,而且直接打击着汉族、黎族封建统治阶级;同时封建王朝又总是与黎族上层勾结在一起镇压黎族人民起义,这些情况也是黎族社会封建化在明代有所发展的一种反映。明王朝在海南岛的几次“大征”中,不仅征调大批黎兵参加,而且远从广西调来少数民族士兵(所谓“狼兵”、“土兵”)从事征讨。另一方面,黎汉两族人民联合的起义也屡有发生。由此可见,这些表现为民族对抗形式的起义,也贯穿着深刻的阶级内容和阶级对抗的实质。
  由于频繁的黎族农民起义,直接威胁到明王朝对海南岛的统治,因此,统治阶级内部曾为筹划“治黎策”而引起不少的争吵,其中以海瑞、韩俊、郑廷鹄等人主张的“开通十字道路,设立州县,移民垦荒,设学教黎”等意见较有代表性①。海瑞等人所提出的各种“治黎策”,无疑都是为封建统治阶级加强对黎族人民的统治这一目的服务的,即所谓“以绝后患,图久安”,但比之以武力征剿,“斩尽杀绝”,则大大不同,而其中一些措施,对于促进黎族和汉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对于黎族地区的进一步开发,加速黎族社会的发展,也有其积极意义。然而这些主张在当时并没有付诸实施,后来也有不少人重提“开十字大路,设州县”等意见,也一直未有施行。可见封建统治阶级对黎族人民和对待其他少数民族人民一样,并不打算作任何改良的措施,而一心只想着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黎族人民的剥削和统治,以致把他们彻底消灭,这是封建统治者的阶级立场以及他们推行的反动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所决定的。

附注

①嘉靖《广东通志》。 ①丘浚:《学士庄记》。 ②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百二,《广东六》。 ①②③④明·顾〓:《海槎余录》。 ⑤明·海瑞:《平黎疏》,《海忠介公集》卷一。 ①③海瑞:《平黎疏》,《海忠介公集》卷一。 ②参看丘浚;《世引堂记》,载《丘海合集》(《琼台会稿》卷五),文内提及永乐年间曾任宜伦县令的符添庆,其孙符节应曾入县学和太学。 ④明·郑廷鹄:《平黎疏》,载民国《琼山县志》卷十二。 ⑤明·杨理:《上欧阳郡主四事》,载光绪《定安县志》卷九.《黎岐志·黎议》。 ①清·屈大均:《新广新语》卷二十六,《香语》。 ②嘉靖《广东通志》。 ③明·韩俊:《议平黎疏》,载民国《文昌县志》卷十五,《艺文志·疏》。 ①海瑞:《图说》,载光绪《临高县志》卷十七,《艺文类·说》。 ②海瑞:《平黎图说》,载光绪《定安县志》卷九,《黎岐志·黎议》。 ③明·王弘诲:《议征剿黎寇并图善后事宜疏》,载《天池草》。又参看前引《海槎余录》。 ④道光《琼州府志》卷十三下,《经政志五·屯田》转引。 ①《明史》卷三百十九,《列传二百七,广西土司三·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②道光《琼州府志》卷十七上,《经政志十三》。 ③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二十三,《兵防志·兵制》。 ④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七,《人语·黎人》。 ⑤明·甘简:《黎论》,载光绪《定安县志》卷九,《黎岐志·黎议》。 ⑥《海槎余录》。 ⑦明·欧阳必进:《预处兵后地方以图治安疏》,载明·张鏊:《交黎剿平事略》卷四,《奏疏》,该疏收入《玄览堂丛书》第四种。 ①明·王弘诲:《议征剿黎寇并图善后事宜疏》,载《天池草》卷一。又参看《海槎余录》。 ①明·欧阳必进:《走报地方紧急黎情疏》,载明·张鏊:《交黎剿平事略》卷四。又参看欧阳必进的其他奏疏,记嘉靖二十八年(一五四九年)崖州黎族农民起义的有关叙述。 ②有关符南蛇起义事迹,可参见明·王佐:《平黎记》、《湛钺平黎记》,载《鸡肋集》。并参见明·顾〓:《海槎余录》。 ③《明史》卷三百十九,《列传二百七,广西土司三·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①②参看道光《广东通志》、道光《琼州府志》有关各次起义的记载。 ①参看道光《广东通志》、道光《琼州府志》有关该次起义的记载。 ①参看道光《琼州府志》卷二十二,《黎议》部分的各家有关“治黎”的议论。

知识出处

黎族简史

《黎族简史》

出版者:广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黎族民族来源、封建制度在黎族地区的确立及其进一步的发展、近代黎族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黎族文学艺术和生活习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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