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次过生意要不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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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9123
颗粒名称: 做一次过生意要不得
分类号: F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商业行为需要处理好卖方和买方之间的矛盾。正确的经营方针和手段是必要的,要端正经营思想,避免不道德的经营方针和手段,以招徕更多的顾客。
关键词: 佛山市 卖方 买方

内容

商业行为一定要有主(卖方)与客(买方)两者才能构成。两者的关系是互相矛盾而又互相依赖。作为卖方,当然想赚钱,而且要多赚一些赚得开心;作为买方,要选择价廉物美,适时合用的东西,买得满意。怎样才能处理好这对矛盾?站在卖方立场来说,想赚钱无可厚非。但是赚钱要赚得其道、赚得其所,就是说要端正经营思想,掌握正确的经营方针与手段,这样才能使生意做得多、做得活,才能招徕更多的顾客。
  有些商店,经营想与方针不对头,因而措施与方法也就走上歪路。例如“大鸡不吃细米”、“先敬罗衣后敬人”那种看不起顾客的势利眼光与骄傲态度就要不得。有些商店,漫天索价,以为过得海便是神仙。顾客帮衬过一次,知道受骗发誓以后决不再来。还有人在货价上做手脚,所售的物品,先提高其一倍或更多的价然后定出什么“五折”出售,以此来“优惠”顾客。上述这些不道德的经营方针与手段,其后果只能自绝于顾客而已。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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