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之丰不如养之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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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8628
颗粒名称: 祭之丰不如养之俭
分类号: G40-08
摘要: 本文讨论了子女如何对待父母以及如何供养父母和老一辈的亲人,强调了供养后辈的责任和义务,并强调了供养好的关键在于后辈的负责和态度。文章提到了不肖子孙的行为,如对老人的虐待和死后大操大办葬礼等,以及这些行为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子女 供养父母 佛山市

内容

子女对待父母,引伸为后辈对待老人,对这问题,古人说过一句话,看来今天还不过时。这话是:“祭之丰不如养之俭。”
  供养父母和老一辈的亲人,是子女后一代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国优良的伦理道德传统。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有关于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至于如何供养,那就很不相同:要看几方面的情况来决定:一是两代人(或几代)的关系如何?“代沟”是否解决得好?二是后辈的物质基础即经济能力是否充裕?三是后辈敬老、爱老的心态如何?如果三者都处理得好,那么对老人是供养得好的或基本上是好的。
  无论如何,关键在于负责供养的后辈身上。所谓供养好,不一定要丰衣美食,而是要使老人的衣食住行和娱乐各方面都过得去。所谓俭,绝非吝啬刻薄,而是当用则用,量力而为。
  但是,却有那么一些不肖子孙,反其道而行之。老人在世时,千般凌虐,诸多折磨,连起码的衣食所需也得不到保证。这些逆伦事件,在《老人报》中曾经揭露过不少。奇怪的是,老人死了不肖子孙一下子变成“孝子贤孙”,举行什么风光大葬、僧尼法事、盛大的出殡行列,丰盛的宴客酒席……等等。过后,每年遇到老人的生死“忌辰”,又大排筵席,告祭先人。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孝心”云云。但是,“灵前献上三杯酒。一滴何曾到九泉?”所有的佳肴美酿,只是做给生人看,最终饱塞了他们的肠胃。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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