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8519 |
| 颗粒名称: | 佛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 分类号: | F293.3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本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市区房产交易市场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涉及房产的买卖、交换、赠与、抵押、典当等交易行为,规定在市区范围内的房产交易均适用本暂行办法。市房产交易所是市区房产交易的合法场所,禁止私下交易和非法牟利活动。交易双方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房屋归属清楚、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不符合条件的房屋不能交易,如存在产权或租赁纠纷、权证被吊销等。出租之房屋出卖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 关键词: | 房地产经济 住宅建设 基本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