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健康检查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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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8505
颗粒名称: 婚前健康检查有统一标准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为了纠正我市婚检中存在的问题并促进优生优育工作,市民政局、卫生局、物价局联合决定重新统一全市的婚前健康检查标准。新的标准包括规定的婚检区域范围、批准的婚前健康检查单位、统一的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涉外和港澳台同胞的婚检项目和收费标准也有具体规定。各区、县及婚检单位被要求遵守新标准,违者将被查处。
关键词: 社会新闻 新闻学 传播学

内容

本报讯 为了纠正我市婚检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搞好婚检工作,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最近,市民政局、卫生局、物价局三家联合决定,重新统一全市的婚前健康检查标准。
  统一的内容包括:一、婚检区域范围是佛山市区(含石湾区农村部分)、县城镇。农村镇原则上暂不开展婚检工作。二、承担婚前健康检查的单位须经卫生、民政部门的联合批准,否则,所出具的婚检证明无效。三、从本月起,全市统一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使用新的《婚前健康检查表》,其收费标准是:1.婚检费4元;2.血细胞分析8元;3.血型2元;4.尿液分析-尿沉渣镜检(含尿杯成本)5.5元;5.取标本及淋菌图片2元,做前列腺按摩者加收1元;6.康氏反应2元;7.抽血及一次注射器成本费1.7元;8.妇科检查1.2元。涉外和港澳台同胞结婚当事人婚检亦按国内公民婚检项目进行,其收费标准则参照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医疗收费规定,按国内公民婚检费加倍收费。
  市民政局、卫生局、物价局希望各区、县及承担婚前健康检查的单位不要擅自增加婚检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按乱收费查处。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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