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七千次检举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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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839
颗粒名称: 一万七千次检举说明了什么?
分类号: D26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福清县中福公司副经理郑天銮严重违法,被民警陈金强检举,历时3年,共投寄检举信一万七千余封。虽然最终郑天銮受到处理,但陈金强在检举过程中遭受打击报复的风险,以及相关部门对人民来信掉以轻心甚至不理不睬的现象,仍然值得重视和反思。
关键词: 佛山市 检举 郑天銮

内容

福建省福清县中福公司副经理郑天銮严重违法,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这无疑是一件让人高兴的好事。然而,倘若进一步了解郑天銮被检举的全过程,人们一定会在高兴的同时发出情不自禁的叹息。
  检举郑天銮严重违法的,是该县民警陈金强。陈检举郑历时3年,共投寄检举信一万七千余封。书写这么多的信函要耗费多少精力姑且不论,购买信封、信纸和邮票的款项,少说也得上千元了吧,更何况还要冒遭受被检举人打击报复的风险。所幸的是,陈金强最终还是获得了胜利。我们可以说这胜利是历史的必然;因为,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岂有好人告不倒坏人之理!但同时必须看到,夺取这胜利主要靠的是陈金强百折(又岂止是百折)不挠的顽强精神;当然,应该说那个最后对陈金强的检举信重视了的有关部门,也的确功不可没。
  然而我还有一问:可不可以说在3年里对陈金强的检举信不曾重视的许许多多有关部门是过不容赦呢?我看可以。郑天銮最终受到处理。这当然令人心大快。但对那些官僚主义者倘不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怕是既不利于正党风,又不足以平民愤的。其中倘有得钱卖放的勾当,那就更须认真查处了。
  应该承认,这样典型的事确系个别现象,但对人民来信掉以轻心甚至不理不睬的现象,却不能说十分少见,但愿能从此事例中引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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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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