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内地到天津港开展投资合作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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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814
颗粒名称: 欢迎内地到天津港开展投资合作业务
分类号: F301.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港务局为内地省市在天津港的投资合作业务提供10项优惠条件,包括建设区以外的“三通一平”项目由天津港务局负责、协助投资方办理施工手续、工商登记等以及优惠的土地开发费。同时,天津港务局提出5点意向,包括与内地省市合资在内地建立集装箱中转站等。
关键词: 佛山市 在琼投资 生产型企业

内容

据《国际商报》报道:天津港务局宣布,对于内地省市有关单位在天津港开展的独资、合资、合作业务,他们将提供10项优惠条件。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向内地省市投资合作的5点意向。
  天津港是我国沿海重要的国际贸易港口之一,为了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天津港务局提出,内地省市来天津港单独投资,可以自主建设,自主使用,自主管理,自己受益。如双方合资合作经营,天津港将尽可能地为投资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和全优服务。投资合作的项目,主要是在港区范围内的黄金地段,建设客货运码头、仓库货场,以及进出口货物初级产品深加工业和其他与港口相关的服务性设施。
  天津港宣布的优惠条件是:建设区以外的“三通一平”项目由天津港务局负责,如需建铁路专用线,天津港务局亦可协助办理;协助投资方办理天津地区的施工手续、工商登记、物资供应以及通讯等方面的问题,并协助解决地方材料和施工的委托设计;投资方租用港口现有的机械设备,费用予以优惠;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尽量尊重投资方的意见;土地开发费,按现行标准北疆可优惠5-15%,南疆可优惠20=30%;来港搞独资、合资、合作的期限可不受限制;投资方在港口的用水、用电,可按天津港务局所属单位的标准收费;投资所需的外汇额度,天津港务局可帮助调剂解决。
  天津港务局向内地投资、合作的5点意向是:和各地省市合资在内地建立集装箱中转站,合资购买集装箱专用列车,开展经天津至内地各省市的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向内地省市提供各种技术力量,帮助内地发展内外贸事业;以天津港现有的机械设备,用投资或合作经营的方式,建立大宗出口商品货源基地;在内地省市货源比较充足的城市,合资合作建立货运代理企业,实现从内地到港口的一条龙服务,方便货主;与内地省市联合组建运、工、贸集团发展东南沿海与西北地区的物资交流。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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