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宁店就“谷牛糯米鸡”一事的复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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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6470
颗粒名称: 汾宁店就“谷牛糯米鸡”一事的复信
分类号: G2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汾宁小食店对出售有谷牛的糯米鸡一事进行了回应和道歉。他们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已对制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同时对剩下的糯米进行了处理,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还表示准备登门向消费者道歉,并请求贵报代向顾客表达歉意。
关键词: 汾宁店 谷牛糯米鸡 消费者 道歉

内容

佛山报社:
  贵报社7月18日刊登了城区陈秋同志来信,投诉我汾宁小食店出售“谷牛糯米鸡”一事。公司领导都十分重视此事,当即召开了全店职工会议追查原因。经调查,当天我店出售的糯米鸡有“谷牛”是事实,但糯米无变质,该批糯米是6月底从粮站购进的,该批糯米已基本用完。近日才发现有“谷牛”,但由于主制人员工作马虎,没有认真洗擦、漂去糯米中的“谷牛”就制作出售,以至造成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对此我店已对制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及处罚,并扣发了制作人员的当月奖金,同时对剩下的部分糯米已作处理,以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由于我店该天出售的糯米鸡直接影响了消费的利益,我店准备登门道歉,在此恳请贵报代向顾客表示我们的歉意。
  汾宁小食店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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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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