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必不可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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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5868
颗粒名称: 执法者必不可少的精神
分类号: D91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元纮是一位秉公断案、不为权势所动的执法者,他心胸坦荡、正气浩然,严格依法办事,审理案件时不为权势所左右。他的公正判案的品质,是今天社会主义法制执法者所必须具备的。因此,今天的执法者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不谄附权势,保持原则。
关键词: 执法者 精神 清廉 道义

内容

唐朝中宗期间,雍州府主管田讼等事宜的司户李元纮,曾经碰到这样一宗棘手案:势压天下的太平公主一次外游到某僧寺,强行将寺内的一个水动碾磨占为已有僧主对此不服,愤然告到雍州司户李元纮那里,要求太平公主归还。一贯为官清廉不畏权贵的李元纮阅案后,对太平公主的霸道行径十分气愤。他想,虽然此案涉及权贵,但身为百姓父母官,理应把道义置于利害之上,秉公断案,不为强权所侵。他毅然沾墨挥笔,将碾磨判还僧寺。李元纮的这一公正判决,吓坏了一向善于钻营和谄附权势的雍州刺史窦怀贞。为了讨好太平公主,窦怀贞亲自出马要李元纮改判。而对顶头上司出面干涉,李元纮一身正气不为所动。他挥笔在判决书写上下“南山可移,此判无动!”八个大字。上司毫无办法,拂袖而去。
  李元纮在事关自己利害关系的问题上,心胸坦荡,正气浩然。这种不为权势所左右,严格依法办事的高贵品质,正是今天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执法者必不可少的。当今执法者手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审理的每一宗案件,都事关国家、集体、公民的切身利益。在生与死,罪与非罪,是与非等一系列重大的原则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假若在审理案件中,谄附权势。贪赃枉法,丧失原则。其结果势必走到人民的对立面。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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