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5060 |
| 颗粒名称: | 新中国三次人口普查简况 |
| 分类号: | C921.2 |
| 摘要: | 本文讲述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于1953年、1964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并于1986年决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普查项目从最初的6项到1982年的19项。调查方法由普查员逐户逐人直接询问调查,数据处理和汇总工作从手工汇总到首次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前三次人口普查得到全国人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具有很高的质量。三次普查结果为:1953年60193万余人、1964年72307万人、1982年1031832511人。 |
| 关键词: | 人口普查 调查方法 普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