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死人复生”的房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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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1863
颗粒名称: 一宗“死人复生”的房产案
分类号: G216.2
摘要: 该文报道了王良忠解放前被国民党拉去当兵,解放后被其亲属申请宣告死亡。然而,实际上王良忠并未死亡,他在台湾定居。最近,王良忠回到故乡,发现自己被宣告死亡。他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法院根据相关规定撤销了宣告。随后,王良忠要求回归他继承的三间平房,但遭到兄弟的拒绝。经过法院调解,最终王良忠成功返还了财产,并通过补偿获得了安排建新房的宅基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王良忠感谢人民政府的关怀,计划带妻子儿女回到大陆定居。
关键词: 王良忠 调解 人民法院

内容

王良忠解放前被国民党抓壮丁拉去当兵。解放后音讯渺然,因而其亲属在土改时同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王良忠继承他父母分得的三间平房被他的大哥王良伟和二哥王良光平均分掉。实际上王良忠并没有死亡,他在解放前夕随国民党军队到了台湾,由于历史的原因,两岸相隔绝,王良忠有家不能归。近几年来台湾当局放宽政策,不久前,王良忠回归故里探亲,当他知道自己已被宣告死亡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关于“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的规定,满足了王良忠的要求。后来他向哥哥提出要回三间平房时,却遭到反对,两位兄长拒不退还。他请村于部出面调解也无见效。迫于无奈,王良忠起诉法院解决。
  法院经过深入调查核实,查明三间平房确系王良忠合法财产,于是向王的两位哥哥讲明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载明:“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在明确的法律条文面前,王的两位哥哥再无理由拒绝退房。鉴于两位哥哥家人多住房困难,经协商,由他们各补偿五千元给王良忠,请村委会按规定给他安排宅基地建新房,使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王良忠对法院的调解十分满意,他感谢人民政府对他的关怀,表示建好新房后带妻子儿女回来定居,在祖国大陆安度晚年。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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