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1117 |
颗粒名称: | 元宵行通济要遵守规定 |
其他题名: | 市公安局最近发出有关通告 |
分类号: | D669.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为了维护治安秩序和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禁止在通济桥一带摆卖烟花、炮竹,禁止携带烟花、炮竹进入该区域,禁止在通济桥活动中燃放烟花、炮竹并且禁止烧香、点蜡烛。临时摊档只准设在同济路、金鱼街的行人道,严禁打斗、斗殴、无理取闹以及侮辱妇女等流氓活动。需要通过通济桥的机动车、自行车要服从警察指挥并注意行驶安全。为了确保行通济桥的安全,定于2月10日晚上10时至2月11日晚上10时实行24小时临时封路,请司机改道。违反规定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严重后果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在行通济时应遵守通告。 |
关键词: | 佛山市 元宵节 治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