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首次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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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0840
颗粒名称: 高明县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首次达标
分类号: D632
摘要: 本文主要报道了高明县重视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去年优待义务兵家属388户,兑现优待款22万多元,户平优待570元,比上年增加184元的情况。
关键词: 优待工作 佛山市

内容

本报讯 高明县重视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去年优待义务兵家属388户,兑现优待款22万多元,户平优待570元,比上年增加184元。
  1985年,高明县义务兵家属户平优待只有103元。县政府制定有效措施,克服困难,努力提高优待标准。去年,县政府对优待款的统筹,实行县财政负担60%,镇村经济负担40%,户平优待首次达到了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7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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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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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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