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临时调整公路春运客运票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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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0529
颗粒名称: 我省临时调整公路春运客运票价
分类号: F5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春运期间特定区域公路客运票价会临时上浮,上浮时间和幅度分别如下:春节前27天和春节后18天为上浮时间,上浮幅度根据出发地和目的地不同而有所差别,最高上浮幅度为25%,最低上浮幅度为20%,上浮结束后恢复正常运价。
关键词: 佛山市 春运 票价

内容

一、客票临时上浮时间。春节前27天(即从1989年12月31日至1990年1月26日,下同),春节后18天(即从1990年1月27日至2月13日,下同)为春运客运票价临时上浮时间,期满即停止上浮,恢复正常运价。
  二、春运临时上浮票价是以省物价局、交通厅粤价重字(1989)365号文件规定的新运价为计算基数,所有公路营运客车(包车者除外)不得收取放(回)空费。
  三、春运期间临时上浮幅度。
  1、春节前27天,从广州市区(不含市辖县,下同),深圳市(含宝安县,下同)、珠海市(含斗门县,下同)、海安港发往各地的公路营运客车票价上浮25%,各地发往上述三市一港的客车票价上浮20%。
  春节后18天,从广州市区、深圳市、珠海市、海安港发往各地的公路营运客车票价上浮20%,各地发往上述三市一港的客车票价上浮25%。
  2、春节前27天从韶关市区(不含市辖县、下同)发往老隆镇和梅州市各县的营运客车票价上浮25%,老隆镇和梅州市各县发往韶关市区的客车票价上浮20%。
  3、除上述范围外,其他各市、县的公路营运客车票价春运期间一律上浮20%。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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