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强奸案罪犯朱增海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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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9920
颗粒名称: 顺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强奸案罪犯朱增海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分类号: C91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增海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朱增海是广西玉林市人,来到顺德县工作。今年6月21日,他到女工宿舍对一名病卧在床的女工实施强奸。事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于9月依法逮捕。
关键词: 社会犯罪 问题 佛山市

内容

本月十三日,顺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强奸案,罪犯朱增海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朱增海现年三十一岁,广西玉林市人,不久前从广西来到顺德县勒流镇某电机厂工作。今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午,他到本厂女工宿舍找同乡黄某,见黄病卧在床,邪念突起,对黄实施强奸。事后黄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今年9月将朱犯依法逮捕。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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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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