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学生不应额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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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9889
颗粒名称: 辅导学生不应额外收费
分类号: D669.4
摘要: 本文讨论了社会上乱收费和乱罚款现象的收敛情况,指出一些学校仍然胡乱收取费用以增加收入,如石湾区石湾镇三小长期收取每月每人5元的辅导费。文章呼吁学校校长应该合理考虑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并强调教师的职责是教育学生,不应该将辅导费用与教学挂钩。改善教师生活和提高教师收入应该采取其他方式。
关键词: 教育 社会问题 佛山市

内容

编辑同志:
  最近一个时期,社会上的某些部门关于乱收费用,乱罚款的现象确实有所收敛,不敢明目张胆。但一些地区的学校仍然拒不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巧立名目,胡乱收取费用以增加收入。例如石湾区石湾镇三小,长期对学生每月每人征收辅导费5元,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试问,一所学校辅导学生要收辅导费,那将怎样理解普及九年教育。作为学校的校长应该很好地考虑一下。
  至于借此举来“提高”教师收入,更不可取。要知道,教育学生,辅导中下生是人民教师的职责,那能交钱来就辅导,不交不辅导!改善教师生活,提高教师收入,应另辟蹊径,不应从学生家长身上打主意。
  按:
  读者麦锦荣来信,我们在这里原文照登了,被批评者亦可作是与非的答复,并非“一槌定音”。本报最近收到不少类此来信。看来类此收费者不似独此这家。对此问题议论颇多,意见不一。有人说,辅导学生乃教师职责,工作日在本校辅导学生,不应额外收费;然而也有人说,按劳付酬,是我们当今社会的报酬原则,增加劳动,增加收费,无可厚非。云云,谁是谁非?对此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现象。我们希望通过不同意见的讨论以达一致。读者诸君,不妨举笔参与议论,各抒所见,集思广益。本栏无任欢迎。
  ——编者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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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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