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政策问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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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9330
颗粒名称: 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政策问答
分类号: F810.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农林特产农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从事农林特产品生产,取得农林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农林特产税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征收,支持财政机关依法征税。征收农林特产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税源零星分散,征收难度比较大,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征收方法,如查帐征收、定产征收、委托代征、市场征收、设立征收检查站等。
关键词: 农林特产 农业税 征收政策

内容

六、问:谁是农林特产税的纳税人?
  答:国务院国发〔1983)179号《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中第一条规定:凡从事农林特产品生产,取得农林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及本规定缴纳农业税。
  七、问:农林特产税由谁负责征收?
  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2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农林特产税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司法、工商管理、商业、银行、交通、铁道、民航、邮电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财政机关依法征税。
  八、问:怎样征收农林特产税?
  答:征收农林特产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税源零星分散,征收难度比较大。因此,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征收方法,如对国营和集体的农、林、茶场可以采取查帐征收的方法,各农、林、茶场应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主动按月向当地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对一些能够定产征收的农林特产品,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与纳税人定产量、定税额、定交税时间,由纳税人按规定的时间到征收机关纳税;也可委托有关收购单位或村民委员会代征代扣税款;此外,也还可由征收机关组织市场征收或设立征收检查站征收,等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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