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18931 |
| 颗粒名称: | 中国试行街道“居代会”制度 |
| 分类号: | D6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在杭州全国城市街道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大中城市已开始在街道一级推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如北京、天津、上海、沈阳、成都、厦门、开封等。该代表会议作为城市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补充,代表由本街道居民通过民主协商推荐产生,能代表街道中的各个阶层。每年一次的居民代表会上,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需向代表们报告工作,代表们可提出议案,对街道工作实行监督。该代表会议虽不是权力机构,但可以有效地发挥参谋、咨询、监督的功能。 |
| 关键词: | 佛山市 参政议政 居代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