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人办金融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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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8122
颗粒名称: 禁止私人办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为加强对金融业的控制和管理,国务院最近禁止私人开办金融机构,并要求对已开业的私人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和撤销。虽然商品经济的发展让私人金融机构在一些地方出现,但由于风险大、管理混乱等问题,政府决定禁止私人设立金融机构。
关键词: 佛山市 金融机构 管理

内容

为加强对金融业的控制和管理,国务院最近决定禁止私人开办金融机构。
  近几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私人可以办金融机构,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私人金融机构最先在试验区温州出现,后来全国各地都相继出现了一批“私人钱庄”、“信用服务社”、典当等私人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的建立方便了私营业主和个体户。但由于这些私人金融机构风险大,管理混乱,而且贷款投向亦有问题,因此政府最近作出决定,禁止私人设立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对已经开业的要一律清理整顿和撤销。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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